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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茶话 / 法律 / 在最新公布的加拿大移民新法中,提出了在5年住满730天的概念 (转)而且,更明确提出了实际居住(Physical Residence)概念,即,永久居民即使被加拿大政府、公司聘用而在加拿大以外居住,仍就被视为在加拿大居住,这将比目前每12个月住满183天显得宽松,更将实际居住的概念更为明确。但是是否意味着居住两年就是入籍时间,目前尚未明确,但依据现行入籍要求;1440天居住1095天而言,我们认为将会有相应的调整出台。
-maladuona(马拉多纳);
2001-7-28
{323}
(#14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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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淆视听,每5年730天报住永久居民身份,但不能入籍。这段文字明显是移民公司的宣传,他们经常做这种似是而非的东西骗人这里还有一个(“加拿大专业技术人员短缺 ”)
-guest:;
2001-7-28
{537}
(#148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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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们都不必去抠数字……按照现在的做法,即使不住满183天也可以用RRP来解决。关键是取得官方的认可,只要官方认为你有住下来的意思,下次入境就会接纳你;即使新法,如果入境官员不认为你有长期居留的意思,也有可能拒你于门外。
-wooway(wooway);
2001-7-28
{190}
(#148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