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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茶话 / 法律 / 1。求教:“五年中不能在境外居住超过三年”要从原来的落地之日追述计算吗?返加纸的时间不能算成在境内居住吗?如果我们在本月底之后(超过三年境外居住〕返回加国,是不是我们就会被拒入境?2.如果超过本月底返加,有朋友劝我们在入境时说假话,说去年返回加国后到现在都在加国,只是最近才回国的,这样入境就不会有任何问题,而且还可以再在境外居住一年,而原来有返加纸的时间因为有记录所以不能说假话。不知道这样说能不能被查出来吗?
3。如果我们说真话,这样即使申请了枫叶卡,是不是我们就只能呆在加国居住满两年才能再回国了?请各位朋友给予帮助解答,本人深为感谢。急盼回复!!!!!!
-judy333(judy);
2003-4-8
{379}
(#1130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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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ic.gc.ca/english/irpa/faq-resident.html回加证的时间算在5年的2年段,即算居住在加拿大!
-ca_abc(Hello Kitty);
2003-4-16
{46}
(#1143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