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上面各位的意见, 觉得还是提醒一下, 不但是给MCDONALD, 也是给诸位同胞们. 打官司绝对是很费力费钱费时, 结果难以预测的事情. 出门在外, 保护自己的权益是应该的, 但是要讲究一个技巧. 象这个事件中打人的人, 即使你再气愤, 不惜一切代价打赢这场官司, 法官也判他赔偿损失, 可能他是个赤贫的, 没有钱赔你. 在加拿大是不能因为没钱赔偿而入狱的. 即使你获得赔偿, 可能拿到的钱还不够付律师费. 另外, 切记不要和法庭玩花招(夸大你的损失之类), 你玩不过他们的.
唯有在你的老板真的因为此事炒了你(或没有正当理由炒了你)的时候, 找律师才是对你有利的. 你的律师不一定会真的起诉你的老板, 他有可能先会起草律师信帮你争取最大的利益. 上法庭是个LAST RESORT.
GOOD LUCK.
唯有在你的老板真的因为此事炒了你(或没有正当理由炒了你)的时候, 找律师才是对你有利的. 你的律师不一定会真的起诉你的老板, 他有可能先会起草律师信帮你争取最大的利益. 上法庭是个LAST RESORT.
GOOD LU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