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签证有效期- 是指可以进入加拿大的期限,由使馆签证官颁发;
- 居留有效期- 是指可在加拿大逗留的期限,在进关时由海关的签证官颁发(通常是6个月)或申请延期时颁发。
单次入境签证 – 通常是批准日起6个月,在这期间要进入加拿大。一旦入境,单次入境签证就已使用并失效。比如,A持单次入境签证,1月1日入境,海关给6个月(通常是6个月)逗留期到6月30号。期间A不能去除美国以外的其它国家,否则就不能回加拿大。A在6个月底时若要继续逗留在加,必须:
1) 申请延期, 或
2) 重新申请新的签证,在居留有效期6月30号 或之前离开加拿大,7月1号或以后重新入境,以获得新的居留有效期。
多次入境签证 – 短可为1~2月,长可达5年。在此期限内可无限次出入境。但这并
不等于在此期限内可在加拿大逗留。比如,A持3年多次入境签证,1月1日入境,海关给6个月(通常是6个月)逗留期到6月30号。A在6个月底时若要继续逗留在加,必须:
1) 申请延期, 或
2) 6月30号 或之前离开加拿大,7月1号或以后重新入境,以获得新的居留有效期。
注意:若没有申请延期,又没有在6月30号 或之前离开加拿大,即使有多次入境签证,也是非法居留。
另:不管是执加拿大单次还是多次入境签证,在居留有效期内从美国进入加拿大,都不会获得新的居留有效期。要获得新的,必须是在旧的居留有效期过期之后进入加拿大。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