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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令人感动的文章:北京故事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一篇令人感动的文章:北京故事
文章来源: 华风 于 7/28/2001 12:34:00 PM:

一篇令人感动的文章:北京故事


A:

  那一年,我23岁,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一个设计院工作。工作的最大好处是不用回家,还有就是有了自己的钱。父亲是个极为严厉固执的人,对什么事情都有自己一成不变的看法。他和温顺和蔼的母亲一向不和,我从小最怕的就是看到父母吵架,他们每次争吵总是用非常刻薄的话互相讥讽,然后就是很久很久互相谁也不说话,我小的时候,他们还背着我;我长大了,他们乾脆就是当着我的面大吵特吵。家里这种经常沉闷如冰的气氛让我厌烦,而家成了一个让我害怕去的地方。上大学以后,因为还是在北京,每次周末回家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观察父母的脸色。更多的时候,我就找各种理由不回家,和女朋友出去闲逛。女朋友不是北京人,毕业分配后,就各奔东西了,断断续续地我们也通了很久的信,但终于了无音信了。

  那一阵子北京人迷上了“扎啤”,买新鲜“扎啤”经常要排队。我不喜欢喝酒,可是同宿舍的几个哥们爱喝,而且夏天的时候不喝酒就不打牌,想玩牌的就得出去买酒。那天我运气不好,抽签轮到我去,虽说买酒的人能多喝点,但对我来说真是无所谓的。

  我站在队伍里一边听前面两个小伙子胡侃,一边闻着啤酒香自己胡思乱想,那个时候我在写小说,一心想写出一本伟大的爱情故事。想着想着,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干扰我的思路,我忽然觉得清香的啤酒味道里混进了一种淡淡的甜香,令人更加昏昏欲醉。我抬头看去,前面几个人仍然说得兴高采烈,回过头,身后站着一个瘦高的老头,她就站在老头的后面,连衣长裙,不施粉黛,微微侧着脸庞,目光着落在远处一个什么地方,她的脸朦朦胧胧,典雅的象一个色调柔和的雕像。

  我望着她呆了,午后的阳光灿烂,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队伍里忽然有了些骚乱,卖“扎啤”的在喊:“没了,没了,后边儿的别排了。”轮到我的时候,我开口说要四升,卖“扎啤”的立刻就冲我身后的人挥手:“走吧走吧,这小伙子都给包圆了。”我身后的老头嘟囔了一句“见鬼”就悻悻地走了。

  她走上一步,静静地问:“师傅,我只买一升成不成?”

  卖“扎啤”的一脸的不耐烦:“我不是说过没了吗?下次来早点儿。”说着拿过我的暖壶,就准备给我灌酒。

  她轻声地说:“算了。”脸上没有一丝失望的表情,而她话音却中带着一种让人难忘的沮丧。

  她转身要走。

  “等一下。”我说,卖“扎啤”的和她都不知道我在和谁说话。

  卖“扎啤”的横横地对我说:“你还买啥?”

  “我不买了。你让她买吧。”我说。

  她的眼睛一亮,“谢谢你。”停了一下又说:“那怎么好意思?”

  “没关系,让给你吧。”我说着,从卖“扎啤”的手里接过我的暖瓶。“我就住在那里,等下次再来吧。”我指了指不远处我们设计院的大楼。

  “那,你等一下,我请你喝咖啡吧,我叫刘嘉。”她付了钱,对我微笑着伸出手来,她的声音有一种奇怪的魅力,在此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叫“性感”。她站得离我很近,身上的气息浓郁得让人陶醉。

  “你好。”我握着她的软软的手说,“我有一个小学同学就叫刘佳。”

  “我是嘉庆皇帝的嘉。不是佳丽的佳,很多人都会搞错。”她和我并肩走着,“我先把啤酒放回家去,然后我们去喝咖啡。”

  “你在哪里上学?”

  “我是学音乐的,不过我不上学,我主要是写歌。”

  “太好了,我们是同行。我是画画的。”我笑着说,“都是艺术家。”

  “真的?那你在设计院画什么?”

  “我主要是画暖气管子。”

  “景物写生?”她显然没有理解我的意思。

  “不是,我是画工程图的,我是搞管路设计的。”

  她大笑,险些歪倒在地上。

  她的家离我们设计院只有几步路,那里有一大排五六十年代苏联援建的四五层高的小楼。她领着我走进一个门洞,这些楼房早就被各式各样的人住满了,灯光灰暗的走廊过道里堆了数不清的杂物,几乎每家门口都放着一个煤气炉,墙上地上到处都是烟熏火燎的痕迹,闷热的空气混合着各种杂物的怪味以及公共厕所的恶臭,冲人欲呕。

  她熟练地穿梭在这一切之间,仿佛她是个根本不属于这里的一个外来人,对这里的一切都视而不见。她打开一个房门,走了进去,然后轻轻关上门。只一会儿,她又打开门走了出来。

  “咱们走吧。”她说。

  “你把我的暖瓶也放在这里吧。”我说,“空着拎着也太重。”

  “好吧”,她微笑了一下,接过我的暖瓶,又重新打开门走了进去,然后再轻轻地掩上,我站在门口静静地等她。

  这一次她很久才出来,歉意地说:“对不起,让你久等了。你想不想进来坐坐。我还是请你喝“扎啤”吧。”

  我点了点头,跟着她走进她的房间。

  “我的家里有点乱。不好意思。”她说。

  这是一个一室一厅的小房间,没有厨房和厕所,卧室和厅之间,她装了一道门,她顺手打开门,里屋是她的卧室,到处都是乐谱和磁带盒,桌子上叠满了各种各样的音乐书,一把破旧异常的吉他随随便便地扔在床上,价格昂贵的音响系统极不协调地靠在墙边。被子是刚叠的,蚊帐也刚刚撩起,似乎窗户也是刚开,窗外的人声车声嘈杂地涌进来。屋子里面散发着她的气息─那种让人四肢发软的女人气息。

  她打开电风扇,屋子里太小了,我拿了椅子坐在屋子中间,她歪坐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聊了起来,一边随意地喝着“扎啤”。她很健谈,我本来是一个很能说的人,可是更多的时候我是在听她给我讲她的音乐,她的歌,她不仅写曲子,而且还自己作词。一边说,一边翻出她的录音带来给我一首一首地放。说起她的新歌,她拖过那把吉他,用一把音叉定了定音,就轻盈地随弹随唱起来。她的歌声充满了女人的魅力,充满了柔情,却没有一丝轻佻,如流水,如清风。我把她的歌一首一首地听,把我的感觉说给她,她静静地听,一付全神贯注地样子,时不时给我一点提示和反驳。她的曲谱得很好,遗憾的是词写的味道很淡,有点媚俗和煽情的味道。

  我问她为什么爱喝啤酒,她说喝酒才能找到感觉,而现实的生活太枯燥了,可又不能喝醉了,醉了就睡着了,半醉半醒的时候感觉才最强烈,所以啤酒最好。我问她为什么用这么破的吉他,她说这是她父亲从西班牙带来的正宗吉他,而且乐器用得越久音质就越好。她问我喜欢干什么,我说我喜欢写小说,她就要我把我的小说给她看,我没有,只好把故事讲给她听。她听了总是笑,说太假,太假,男人和女人怎么会像你写的那样说话?

  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我喝醉了,因为她的面目看上去朦朦胧胧,认不清楚了,后来才意识到是天黑了。我站起来说我该走了,她说我送送你,说着也站起身来,她的头发就在我的面前,她身上的气息是那么的芬芳,我忍不住伸手去搂她,只想抱她一下。她身子一软,带着我倒在床上。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不知道是几点了。

  “你真没用,喝几口啤酒就喝醉了。”她坐在床上笑着看我。

  我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不多也不少,只是肚子上盖了一条毛巾被。我苦笑着说:“我是没用。在宿舍里就我最不能喝。”我试了试想站起来。

  “我给你倒杯水吧。”

  我喝了水就走了,临走前我问她:“我还能来吗?下次一定不喝醉了。”

  “当然可以啦。”她笑着说。

  我回到宿舍是半夜两点多,宿舍里的哥们都跳了起来,:“你小子跑儿哪儿去了?”“哥几个都急的快报警了。”,“你身上啥味道?”“又上哪里和女人鬼混去了?”“快给你老爸老妈打电话吧。”,“操,就一个暖瓶还让你给弄丢了,早知道就真报警了。”

  我只是笑了笑说:“你们报警是为了找暖瓶吧,不是找我。”说完,我倒在床上就睡了。

  后来的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快活的时光。我花了几千块钱自己“攥”了一台8088,专门用来写中文。我把我几乎所有东西都搬到她那里,下了班,买了饭就到她家里去,她有时候会在家里,在家的时候总喜欢穿一条三角裤衩,裸着上身坐在屋子里呆呆出神,手指在吉他弦上若有若无地走动;有时候又深更半夜才背着吉他回来,一脸的疲惫不堪;偶尔她也会一连几天都不回来,回来的时候就是满身烟味酒气。

  她在家的时候,我总是和她一起听她新写的曲子,和她一起琢磨写什么歌词;不在的时候,我就写我的小说或者捧着本英文书看。我们都没有什么钱,我也不知道她钱是从哪里来的,从来不问。无聊的时候,我拉着她去动物园旁边的自由市场翻看各种各样的廉价衣服,饿了就去吃那里的小吃。我和她在一起过了很久才开始做爱,她是一个欲望很强的人,最多的一次一个晚上她上了六次高潮,结果累得睡到第二天吃晚饭。但是她更多的时候非常会控制自己,虽然自己每次都是非常激动,却只是尽心地满足我,拼命压抑自己的欲望。她有她的怪理论:“有渴望的时候,才有灵感写曲子。一切都满足了以后,就感到空虚了。”我却总说做爱结束以后,我才能集中精力干事情。她说上帝只给男人足够的血液去控制大脑或者生殖器,绝对不能两者兼得,所以男人有欲望的时候是不能工作的。于是我就想出各种样的怪姿势怪方法和她试验,最有趣的是我把她捆在床上,对她百般挑逗,却总是不让她满足,一直到她哭着求我,自己承认自己的理论是胡说八道为止。

  最惬意的时候是周末的早晨(准确的说是下午),阳光从窗帘里透进来,照在我们的床上。激情过后,她总是靠在我的怀里,把吉他放在腿上,一只手在六弦琴上轻柔地拂动,许久许久不说话。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轻轻抚摸着她的乳房,尽可能地不去打扰她,一直和她坐到四肢都麻木了。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我有一次躺在她身子底下问她,她最喜欢坐在我身上和我做爱。她笑着摇摇头说:“我喜欢你看我的那种眼光,我喜欢你痴情,更喜欢你的年青”。我听了笑,“你说我痴情倒是对的,年青从何谈起?你又没有比我年纪大嘛。”她笑了笑,抓起我的右手,放在她的左乳房下面一点,我的手指伸出去按她的乳头,捏她的乳房,她用力按住我手,脸上的笑容默默地隐去:“你摸,我的心已经老了。”

B:

  第二天,头儿让我去向阳化工厂搞设计,说是向阳出钱,吃住都是他们包了,计划要十个月完成,如果任务完成顺利,还有红包。我想推辞,可我联系出国的事还没个影子,以后办任何手续都要通过他,我犹豫了一下就同意了。

  七个月后,我再回来的时候,她已经不在那里了。她给邻居留了一张字条,把我在她那里的所有东西都放在一个大箱子里,留给了邻居。我问她刘嘉去了哪里,那人理都懒得理我,只用一句“不知道”就关门让我走人。

  在同一个星期里,我收到美国来的录取通知书和I20,办护照办签证买飞机票打点行装,直到我离开中国,我再也没有机会去找她。在美国的岁月里,学位工作绿卡新工作新职位,就象按部就班一样走过来。每换一个地方,身边的女孩子就跟着换一换,床上床下分分合合,却再也没有当初那种激情和渴望,有的只是些得过且过的无聊,而更多的时候完全是纯粹的发泄。

  是母亲的一封信又把我召回了中国,她说“上次你寄来的照片,我们都看了,那个女孩子人是好看,良心想必也很好,你们都是大学生,做做朋友应该是不会错的。可是英文我们不会说,中国菜她也不一定会做。我们觉得媳妇还是应该娶个中国人,日后大家在一起相处,生活上语言上习惯些。这次很多阿姨叔叔给你介绍了很多漂亮的女孩子,希望你能回来见见,成与不成,自然由你。”正好,我刚找到了一份新工作,那边的老板让我半年后去工作,我索性提前三个月和公司的老板说我不想干了,两个星期以后我就飞回北京去了。

  多年不见,父亲老了。他和母亲临到老来却最终闹翻了。两人分别找了房子,再也不住到一起去了。父亲退休了,白天总是不在家,到公园里找些老人下棋,赢的时候就兴高采烈,输了就絮絮叨叨地骂人,看谁都不顺眼,好在他赢的时候多。有时候和他聊天,说得他开心的时候倒好,如果什么意见和他不一样,就会大发脾气。最常说的一句话是:“美国我也去过,根本不像你说的那个样子。”我终于还是选择了和母亲住,虽然她也唠叨,但是从来不和我发脾气,倒是经常拉着我聊天,于是我就三天两头地过去看看父亲。母亲给了我一大叠女孩子的照片,扑克牌似的罗成一打。我挑了几个见了见,根本心不在焉,只是不想让母亲为难。

  可人的女孩天下到处都是,可往往你最想得到的,要得最真切最热烈的却是永远得不到的。

  北京变化了不知道多少,来来往往的人只有两个话题:下岗和腐败。城市里到处都是建设,到处都是尘土,到处都是污染,把当年老祖先留给中国人的那些古老的建筑和文化挤得只剩下紫禁城里的那些黄砖碧瓦,新的建筑建起来往往不到一个月就变成所谓的“豆腐渣”工程,现代化高科技的高楼大厦居然不如大清朝的百年皇城结实,倒是应了一句古话:人心不古,世风愈下。

  多年没有回北京,许多路都不会走了,北京的治安也越来越差,满地都是进京打工的外地人,到处都流传着抢劫杀人的流言。我的时差倒不过来,白天昏昏沉沉地想睡觉,晚上精神抖擞地到处乱走。母亲怕我出去被人抢,我就找了一个旧军挎背上,把我的手机和钱放在里面,然后找出一件旧T恤衫和旧裤子穿上,出门前把头发乱梳一气,直到母亲说我象个进京打工的农民,才放我出门。

  我骑了家里一辆最破的自行车满街瞎逛,夜市书摊,一个个看过来。临近半夜的时候,夜市的人散了,路上都是三三两两的骑车人。我到了我待过近三年的设计院,黑洞洞地大楼上星星点点地亮着些许灯,想必是熬夜赶工的人。

  我下了车走进旁边的一个小餐馆,叫了一杯啤酒和一个凉拌黄瓜和炒花生,吃到一半的时候,有一个人走了进来,一个清亮的声音说:“老板,还有冰镇啤酒吗?”

  我回过头去看她,快六年了,她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脸上没有脂粉,一身随随便便的长裙,拖了一双拖鞋。她留了长发,束在脑后,整个人轻松惬意,身上也没有什么名贵的服饰,却似乎多了写雍容华贵的气质,显得和这个破旧的小酒馆格格不入。

  我站起来,说:“刘嘉。”

  她停了脚步,定定地瞧我,“这位是…”。

  “It's me.”我一紧张,英语脱口而出,赶紧用中文又说一遍,“是我呀,我从美国回来了。”

  餐馆里所有的人都抬起头来看我。

  “你真的回来了。”她想笑,两行泪水顺着她的面颊滑了下来。

  她的小屋还是和以前一样凌乱不堪,到处都是CD和磁带。只是变了很多,屋子里的家具换了,多了一架钢琴,台式电脑,崭新的音响,窗户上装上了空调。只有那把旧吉他,还象从前一样扔在床上,旁边是一个笔记本电脑。

  “你还住在这里?”我问。

  “不,只是偶尔到这里来。”她顺手给我倒了一杯啤酒,清香的酒泛着雪白的泡沫。她一边说,一边把她的吉他挂起来,电脑放到床边的一个书包里,然后靠在自己的被子上,坐下。“只有写曲子的时候,我才过来,因为没有人知道我在这里还有一个小屋。这个房子建的早,隔音特别好,我到这里来图个清静。”

  “你结婚了?”

  “快了。”她微笑,不知是喜还是忧。“你呢?”

  “我回来相亲。”我笑,“我妈非要给我找个中国媳妇。”

  “你真的去了美国?”她不信,诧异眼光扫过我的衣襟。

  我低头看看自己,一身破衣烂衫的,怀里是个破军挎,实在也不象个归国华侨。“见鬼,我什么证件也没带,要不可以给你看看护照和绿卡。”

  “你不用给我看的。”她平平淡淡地说。

  “我不骗你的。”我想起书包里的手机,顺手拿了出来,“这是我的电话,你给我妈打一个就知道了。”

  她不接,轻声说:“我相信你。”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得给我妈留个言,否则她半夜里起来发现我不回来,可要急死。”我拨了电话,给母亲留言说我今天晚上住在朋友家了,有事给我打电话。

  我打完电话,笑着看她:“电话不是偷来的,是抢来的。”

  “我知道。”随即醒悟道,“你说什么?”她笑。

  我望着她,仿佛间,我又回到了那个多年前的午后。六年了,她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歌手,成了京城里小有名气的乐队主唱。生活的变迁并没有改变多少她的容貌,可是她的歌声里已经溶进了多多少少的苍老。她的歌不再年青稚气,开始流露出成熟的寂寞与忧伤。从前是不知愁的年纪,而如今,留下的只是对忧愁烦恼的冷漠。

  她变得陌生了,有点高高在上,让人敬而远之的感觉。我借着酒,慢慢伸出手去,把她的手握在自己的手里。她的左手手指尖还是和以前一样,布满了老茧。我轻轻抚摸着她的手指,低下头,把我的唇印在那些纤巧的指尖上。我抬起头,满眼都是泪水。

  “我想你。”我说。

  “我也是。”她说,大眼睛怔怔地看着我,竭力抑制着自己。

  我抱起她,屋子里小,没有几步路可以走,但是我抱着她站了好一会,才珍而重之地把她放在床上,我吻她,嘴唇轻轻地触到她的唇,她的唇清凉地象夏日里的清晨。

  ……

  “你和我结婚吧。”我对她说,“我想要你的孩子。”

  她突然停止了动作,脸上那尽情享乐的表情慢慢地退去,只留下一点凄凉。

  “怎么了?”我问她。

  她摇摇头,一颗泪珠落在她的乳房上,顺着上面的曲线向下滑落。我坐起来,搂着她:“你不喜欢我?”

  她哽咽地说:“不是。”我搂着她躺在床上,她伏在我身上,头枕在一边,轻声啜泣着。

  “我不说我想你也知道。”她说,“我是个小歌手,我想出自己的集子,我觉得我有自己的才华。可是娱乐圈子里的事你也心中有数,无非是钱和性。我会作曲,会写词,已经比别人不知道幸运少。我看见过很多女孩子,就因为喜欢唱歌,可是不会自己写,就一个一个地去和别人睡。我其实也比别人好不了多少,编曲的,搞制作的,乐队里的,经济人,搞广告设计的,人人都要打点,我又没有多少钱,还能怎么样呢?我知道我告诉你这些,你一定会嫌弃我。你是一个好男人,你的缺点是对女人太好,迟早要吃亏了。这么多年了,男人睡了一个又一个,只有你一个人对我是真心的,知道这些我也就满足了。你知道我从来不带男人到这里来,就因为这是唯一一个自由的世界,在这个破旧的小屋里,你让我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一种痴情的男人。”

  “和我走吧。我带你到美国去。在美国,你会有自己的房子,汽车,我们可以要很多孩子,我们可以有一个家。”

  “可是这里有我的歌。每当我站在台上,听到台下的掌声象潮水一样的响起来,我就会觉得这么多年来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她说。

  “我想和你结婚。”我坚持。

  许久,她又无声地叹了口气:“我得过那种病,还做过流产,医生说我已经不能再要孩子了。”她停顿了一下,““你回美国去吧,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好好结婚吧。”

  我抱着她,嗅着她身上的气息,默默地流泪。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说:“你帮我写歌吧,你以前写的歌我还没有给你稿费呢。”

 我说:“我不要钱,我只要你。”

  后来的日子里,我和她躲在她的小屋里,一起纵情做爱,然后就是冥思苦想地和她谱曲填词,她准备出一个新的集子,我叫它《永别》─这首歌的词是我写的。

  和她在一起的最后一天是一个雨过天晴的黄昏,她细细地化好妆,收拾起自己的CD,乐谱和笔记本电脑,站起来,把我搂在怀里,轻轻地给了我一个拥抱。轻声说:“再见了,你走的时候替我锁好门。”我怔怔地说不出话来,也不想哭,看着她温柔地挣开我的手,就这样走了。

  那天晚上,我跑到几个旧友那里又吃又喝又打牌,闹到半夜才回家。母亲早就睡了,我给自己倒了一杯牛奶,走进自己的房间里,就着清凉的夜色,一饮而尽。夜里,我做了个梦,梦见她在一条长长的路上往森林里走啊走……我拼命喊她,她却象听不见似的一直往前走,前面的树木黑漆漆的,象一个怪兽,她走过去,人就消失在树林里了。我忽然感到,她好像已经无数次地经历过太多的别离与悲伤,有着一种老人般的成熟与镇定。一时间,我突然发现我真的很年青,这种感觉让我感到无比的幸福。

  第二天起来,母亲说有个叫陈姗的女孩她妈已经给她打了无数的电话。母亲逼我一定要回一个,否则老朋友的面子上会不好看。我想起陈姗是我见过的人里面最漂亮的一个,也是个大学生,她说自己有男朋友了,但是她妈很讨厌那个男孩子,就把我介绍给她了。我不管不顾地就答应了,下午去找陈姗。她比我初见她的时候瘦了,但显得更加楚楚动人。我于是拉着她到处跑,买衣服,吃饭,打游戏,乱花钱,甚至到她的工作单位去胡说八道,最后把她的男朋友气跑了。我经常带着她跑发廊,专门请里面的师傅教她化妆,做头发,自己坐在一边欣赏她。陈姗的确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美丽的女孩子,浓妆淡抹总相宜。有一天她父母不在家,她打电话叫我去,我去了,进门就和她使劲接吻。吻着吻着,我忽然动了情,伸手解她的衣服。她拼命抵抗,我一气之下,乾脆把她抱到床上,用力压住她的身子,按住她的手,给她脱衣服。她挣扎了一阵,就没了力气,乾脆随我摆布。我干完了我想干的一切,松开她的手,她抬手就给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然后躺在床上,睁着一双大眼,无声地流泪。

  我伸手拿过枕巾替她擦去眼泪,轻声问她:“你看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C:

  陈姗到美国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刘嘉给我的所有磁带和CD都扔了。

  “从今以后,你心里只许有我一个人。”她说。

  两年以后,她拿到了正式绿卡,和我离了婚,和一个有妇之夫正式同居了。我听到的流言说,从前她每日在学校做实验做到半夜,而且借口有校车,不用我去接送,只是为了有机会和他在一起。有一次他们甚至被一个中国人撞见,女的头发散乱,衣衫不整,男的脸上嘴唇上都是口红印,刚刚系好裤子。

  又过了一年,她毕业了。我听到了他们结婚的消息,电话是一个学校里的朋友打来的,那个时候我找到了一个新工作,正在收拾行装准备搬家。我听了电话,就说:“对不起,你等一下。”我翻出我和她的订婚戒指,扔到马桶里冲掉。

  我重新买了两个戒指,又去了一次中国,我给她打电话,没有人接。我去了她家,敲门的时候,我听见里面有一个男人在打电话。门开了,出来的是一个只穿了个裤衩的大高个。他自称是某研究所的研究生,租个房子在这里住。我问他知不知道刘嘉的情况,他说不知道,只知道他搬进来的时候屋子赃得不像话,前一个房客一定是一个音乐迷,房间里到处都是录音带和CD,他不得不找了辆手推车把它们扔掉。我又问他有没有留下一些,他说他听了听只有一张好听,说着转身拿给我一张CD,说要是我想要就拿去好了,反正他已经听腻了。

  我接过来一看,那张CD洁白的封面上没有任何图案,只有她亲手写下的两个字:

  永别

  我回到美国的时候正是一个周末,时差的感觉还在,我就跑到一个酒吧去跳舞,见到每一个漂亮的小妞就胡说八道一番,厚着脸皮请她们和我跳舞。一个叫Tarr的小女孩自己说是这里大学里的学生。她梳着一头淡栗色的短发,看上去只有18岁,齿皓唇红,一双蓝宝石般晶莹的眼睛,长得象极了一个精致的洋娃娃。她的舞跳得既有情调,又风骚。我不喜欢喝酒,就殷勤地给她买酒,说了许多肉麻的恭维话,拉着她在舞池里转来转去,最后把她拉到床上。她不喜欢出声,总是粗重地喘气。每当高潮临近的时候,她就会全神贯注地等待着,摒着气,紧张地闭着眼睛,把粉白的小脸和胸脯憋得通红,然后就会象一条落到陆地上的小鱼那样拼命挣扎。那么多年了,我没有一次象今天这样,把我的一切都表达出来,唯一想做的就是全心全意地,毫无保留地去取悦她,让她快乐,让她疯狂,让她心满愿足。

  我想我就是喜欢她那种令人爱怜的稚气,那种青春年少,无忧无虑的感觉。

  做完爱,快到清晨了,我还是睡不着,也许是没有喝酒的缘故。我趴起来,Tarr在我身边露着半个身子睡得象个淘气的婴儿,我看着她如玉雕冰刻一样的面庞,久久不敢稍动。

  我伸手给她盖好被子,清晨的凉意让我更加清醒了。我走到我的书房,关上门,打开电脑,把那张CD放到我的CD─ROM里。

  静静的房间里,一时间,乐声潮涌。

  于是,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在电脑上写下如上这些文字。

D:后记

  很多年以后,我极为意外地在一个华人录像店里租到了一盘很旧的录像带。那是一个盛大的演唱会,刘嘉一身胜装站在台上,五颜六色的灯光众星捧月般地烘托着她。如银般的乐声悠悠地响起来,满场的混乱与掌声渐渐地退去,她站在那里,微微垂着头,神情漠然的脸上,没有一丝悲哀,没有一点欢喜。她轻轻地吸了一口气,那首《永别》又一次在我耳边响起。

I will remember youWill you remember me?All the happiness you gave meIs more than happiness to me.

I will remember youI don't care if you forget me The time we spent togetherIs more than precious for me And no more I will ask from you And no more I want you to give me

I will remember youPlease just forget about meThe 
place at which I will beIs the place that you can't find me

Please just forget me,forget me,forget m…。

  歌声中,我看着她轻轻抬起头,满场海潮般的掌声中,那张熟悉的脸庞上早已满是泪水。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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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我23岁,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一个设计院工作。工作的最大好处是不用回家,还有就是有了自己的钱。父亲是个极为严厉固执的人,对什么事情都有自己一成不变的看法。他和温顺和蔼的母亲一向不和,我从小最怕的就是看到父母吵架,他们每次争吵总是用非常刻薄的话互相讥讽,然后就是很久很久互相谁也不说话,我小的时候,他们还背着我;我长大了,他们乾脆就是当着我的面大吵特吵。家里这种经常沉闷如冰的气氛让我厌烦,而家成了一个让我害怕去的地方。上大学以后,因为还是在北京,每次周末回家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观察父母的脸色。更多的时候,我就找各种理由不回家,和女朋友出去闲逛。女朋友不是北京人,毕业分配后,就各奔东西了,断断续续地我们也通了很久的信,但终于了无音信了。

      那一阵子北京人迷上了“扎啤”,买新鲜“扎啤”经常要排队。我不喜欢喝酒,可是同宿舍的几个哥们爱喝,而且夏天的时候不喝酒就不打牌,想玩牌的就得出去买酒。那天我运气不好,抽签轮到我去,虽说买酒的人能多喝点,但对我来说真是无所谓的。

      我站在队伍里一边听前面两个小伙子胡侃,一边闻着啤酒香自己胡思乱想,那个时候我在写小说,一心想写出一本伟大的爱情故事。想着想着,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干扰我的思路,我忽然觉得清香的啤酒味道里混进了一种淡淡的甜香,令人更加昏昏欲醉。我抬头看去,前面几个人仍然说得兴高采烈,回过头,身后站着一个瘦高的老头,她就站在老头的后面,连衣长裙,不施粉黛,微微侧着脸庞,目光着落在远处一个什么地方,她的脸朦朦胧胧,典雅的象一个色调柔和的雕像。

      我望着她呆了,午后的阳光灿烂,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队伍里忽然有了些骚乱,卖“扎啤”的在喊:“没了,没了,后边儿的别排了。”轮到我的时候,我开口说要四升,卖“扎啤”的立刻就冲我身后的人挥手:“走吧走吧,这小伙子都给包圆了。”我身后的老头嘟囔了一句“见鬼”就悻悻地走了。

      她走上一步,静静地问:“师傅,我只买一升成不成?”

      卖“扎啤”的一脸的不耐烦:“我不是说过没了吗?下次来早点儿。”说着拿过我的暖壶,就准备给我灌酒。

      她轻声地说:“算了。”脸上没有一丝失望的表情,而她话音却中带着一种让人难忘的沮丧。

      她转身要走。

      “等一下。”我说,卖“扎啤”的和她都不知道我在和谁说话。

      卖“扎啤”的横横地对我说:“你还买啥?”

      “我不买了。你让她买吧。”我说。

      她的眼睛一亮,“谢谢你。”停了一下又说:“那怎么好意思?”

      “没关系,让给你吧。”我说着,从卖“扎啤”的手里接过我的暖瓶。“我就住在那里,等下次再来吧。”我指了指不远处我们设计院的大楼。

      “那,你等一下,我请你喝咖啡吧,我叫刘嘉。”她付了钱,对我微笑着伸出手来,她的声音有一种奇怪的魅力,在此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叫“性感”。她站得离我很近,身上的气息浓郁得让人陶醉。

      “你好。”我握着她的软软的手说,“我有一个小学同学就叫刘佳。”

      “我是嘉庆皇帝的嘉。不是佳丽的佳,很多人都会搞错。”她和我并肩走着,“我先把啤酒放回家去,然后我们去喝咖啡。”

      “你在哪里上学?”

      “我是学音乐的,不过我不上学,我主要是写歌。”

      “太好了,我们是同行。我是画画的。”我笑着说,“都是艺术家。”

      “真的?那你在设计院画什么?”

      “我主要是画暖气管子。”

      “景物写生?”她显然没有理解我的意思。

      “不是,我是画工程图的,我是搞管路设计的。”

      她大笑,险些歪倒在地上。

      她的家离我们设计院只有几步路,那里有一大排五六十年代苏联援建的四五层高的小楼。她领着我走进一个门洞,这些楼房早就被各式各样的人住满了,灯光灰暗的走廊过道里堆了数不清的杂物,几乎每家门口都放着一个煤气炉,墙上地上到处都是烟熏火燎的痕迹,闷热的空气混合着各种杂物的怪味以及公共厕所的恶臭,冲人欲呕。

      她熟练地穿梭在这一切之间,仿佛她是个根本不属于这里的一个外来人,对这里的一切都视而不见。她打开一个房门,走了进去,然后轻轻关上门。只一会儿,她又打开门走了出来。

      “咱们走吧。”她说。

      “你把我的暖瓶也放在这里吧。”我说,“空着拎着也太重。”

      “好吧”,她微笑了一下,接过我的暖瓶,又重新打开门走了进去,然后再轻轻地掩上,我站在门口静静地等她。

      这一次她很久才出来,歉意地说:“对不起,让你久等了。你想不想进来坐坐。我还是请你喝“扎啤”吧。”

      我点了点头,跟着她走进她的房间。

      “我的家里有点乱。不好意思。”她说。

      这是一个一室一厅的小房间,没有厨房和厕所,卧室和厅之间,她装了一道门,她顺手打开门,里屋是她的卧室,到处都是乐谱和磁带盒,桌子上叠满了各种各样的音乐书,一把破旧异常的吉他随随便便地扔在床上,价格昂贵的音响系统极不协调地靠在墙边。被子是刚叠的,蚊帐也刚刚撩起,似乎窗户也是刚开,窗外的人声车声嘈杂地涌进来。屋子里面散发着她的气息─那种让人四肢发软的女人气息。

      她打开电风扇,屋子里太小了,我拿了椅子坐在屋子中间,她歪坐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聊了起来,一边随意地喝着“扎啤”。她很健谈,我本来是一个很能说的人,可是更多的时候我是在听她给我讲她的音乐,她的歌,她不仅写曲子,而且还自己作词。一边说,一边翻出她的录音带来给我一首一首地放。说起她的新歌,她拖过那把吉他,用一把音叉定了定音,就轻盈地随弹随唱起来。她的歌声充满了女人的魅力,充满了柔情,却没有一丝轻佻,如流水,如清风。我把她的歌一首一首地听,把我的感觉说给她,她静静地听,一付全神贯注地样子,时不时给我一点提示和反驳。她的曲谱得很好,遗憾的是词写的味道很淡,有点媚俗和煽情的味道。

      我问她为什么爱喝啤酒,她说喝酒才能找到感觉,而现实的生活太枯燥了,可又不能喝醉了,醉了就睡着了,半醉半醒的时候感觉才最强烈,所以啤酒最好。我问她为什么用这么破的吉他,她说这是她父亲从西班牙带来的正宗吉他,而且乐器用得越久音质就越好。她问我喜欢干什么,我说我喜欢写小说,她就要我把我的小说给她看,我没有,只好把故事讲给她听。她听了总是笑,说太假,太假,男人和女人怎么会像你写的那样说话?

      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我喝醉了,因为她的面目看上去朦朦胧胧,认不清楚了,后来才意识到是天黑了。我站起来说我该走了,她说我送送你,说着也站起身来,她的头发就在我的面前,她身上的气息是那么的芬芳,我忍不住伸手去搂她,只想抱她一下。她身子一软,带着我倒在床上。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不知道是几点了。

      “你真没用,喝几口啤酒就喝醉了。”她坐在床上笑着看我。

      我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不多也不少,只是肚子上盖了一条毛巾被。我苦笑着说:“我是没用。在宿舍里就我最不能喝。”我试了试想站起来。

      “我给你倒杯水吧。”

      我喝了水就走了,临走前我问她:“我还能来吗?下次一定不喝醉了。”

      “当然可以啦。”她笑着说。

      我回到宿舍是半夜两点多,宿舍里的哥们都跳了起来,:“你小子跑儿哪儿去了?”“哥几个都急的快报警了。”,“你身上啥味道?”“又上哪里和女人鬼混去了?”“快给你老爸老妈打电话吧。”,“操,就一个暖瓶还让你给弄丢了,早知道就真报警了。”

      我只是笑了笑说:“你们报警是为了找暖瓶吧,不是找我。”说完,我倒在床上就睡了。

      后来的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快活的时光。我花了几千块钱自己“攥”了一台8088,专门用来写中文。我把我几乎所有东西都搬到她那里,下了班,买了饭就到她家里去,她有时候会在家里,在家的时候总喜欢穿一条三角裤衩,裸着上身坐在屋子里呆呆出神,手指在吉他弦上若有若无地走动;有时候又深更半夜才背着吉他回来,一脸的疲惫不堪;偶尔她也会一连几天都不回来,回来的时候就是满身烟味酒气。

      她在家的时候,我总是和她一起听她新写的曲子,和她一起琢磨写什么歌词;不在的时候,我就写我的小说或者捧着本英文书看。我们都没有什么钱,我也不知道她钱是从哪里来的,从来不问。无聊的时候,我拉着她去动物园旁边的自由市场翻看各种各样的廉价衣服,饿了就去吃那里的小吃。我和她在一起过了很久才开始做爱,她是一个欲望很强的人,最多的一次一个晚上她上了六次高潮,结果累得睡到第二天吃晚饭。但是她更多的时候非常会控制自己,虽然自己每次都是非常激动,却只是尽心地满足我,拼命压抑自己的欲望。她有她的怪理论:“有渴望的时候,才有灵感写曲子。一切都满足了以后,就感到空虚了。”我却总说做爱结束以后,我才能集中精力干事情。她说上帝只给男人足够的血液去控制大脑或者生殖器,绝对不能两者兼得,所以男人有欲望的时候是不能工作的。于是我就想出各种样的怪姿势怪方法和她试验,最有趣的是我把她捆在床上,对她百般挑逗,却总是不让她满足,一直到她哭着求我,自己承认自己的理论是胡说八道为止。

      最惬意的时候是周末的早晨(准确的说是下午),阳光从窗帘里透进来,照在我们的床上。激情过后,她总是靠在我的怀里,把吉他放在腿上,一只手在六弦琴上轻柔地拂动,许久许久不说话。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轻轻抚摸着她的乳房,尽可能地不去打扰她,一直和她坐到四肢都麻木了。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我有一次躺在她身子底下问她,她最喜欢坐在我身上和我做爱。她笑着摇摇头说:“我喜欢你看我的那种眼光,我喜欢你痴情,更喜欢你的年青”。我听了笑,“你说我痴情倒是对的,年青从何谈起?你又没有比我年纪大嘛。”她笑了笑,抓起我的右手,放在她的左乳房下面一点,我的手指伸出去按她的乳头,捏她的乳房,她用力按住我手,脸上的笑容默默地隐去:“你摸,我的心已经老了。”

    B:

      第二天,头儿让我去向阳化工厂搞设计,说是向阳出钱,吃住都是他们包了,计划要十个月完成,如果任务完成顺利,还有红包。我想推辞,可我联系出国的事还没个影子,以后办任何手续都要通过他,我犹豫了一下就同意了。

      七个月后,我再回来的时候,她已经不在那里了。她给邻居留了一张字条,把我在她那里的所有东西都放在一个大箱子里,留给了邻居。我问她刘嘉去了哪里,那人理都懒得理我,只用一句“不知道”就关门让我走人。

      在同一个星期里,我收到美国来的录取通知书和I20,办护照办签证买飞机票打点行装,直到我离开中国,我再也没有机会去找她。在美国的岁月里,学位工作绿卡新工作新职位,就象按部就班一样走过来。每换一个地方,身边的女孩子就跟着换一换,床上床下分分合合,却再也没有当初那种激情和渴望,有的只是些得过且过的无聊,而更多的时候完全是纯粹的发泄。

      是母亲的一封信又把我召回了中国,她说“上次你寄来的照片,我们都看了,那个女孩子人是好看,良心想必也很好,你们都是大学生,做做朋友应该是不会错的。可是英文我们不会说,中国菜她也不一定会做。我们觉得媳妇还是应该娶个中国人,日后大家在一起相处,生活上语言上习惯些。这次很多阿姨叔叔给你介绍了很多漂亮的女孩子,希望你能回来见见,成与不成,自然由你。”正好,我刚找到了一份新工作,那边的老板让我半年后去工作,我索性提前三个月和公司的老板说我不想干了,两个星期以后我就飞回北京去了。

      多年不见,父亲老了。他和母亲临到老来却最终闹翻了。两人分别找了房子,再也不住到一起去了。父亲退休了,白天总是不在家,到公园里找些老人下棋,赢的时候就兴高采烈,输了就絮絮叨叨地骂人,看谁都不顺眼,好在他赢的时候多。有时候和他聊天,说得他开心的时候倒好,如果什么意见和他不一样,就会大发脾气。最常说的一句话是:“美国我也去过,根本不像你说的那个样子。”我终于还是选择了和母亲住,虽然她也唠叨,但是从来不和我发脾气,倒是经常拉着我聊天,于是我就三天两头地过去看看父亲。母亲给了我一大叠女孩子的照片,扑克牌似的罗成一打。我挑了几个见了见,根本心不在焉,只是不想让母亲为难。

      可人的女孩天下到处都是,可往往你最想得到的,要得最真切最热烈的却是永远得不到的。

      北京变化了不知道多少,来来往往的人只有两个话题:下岗和腐败。城市里到处都是建设,到处都是尘土,到处都是污染,把当年老祖先留给中国人的那些古老的建筑和文化挤得只剩下紫禁城里的那些黄砖碧瓦,新的建筑建起来往往不到一个月就变成所谓的“豆腐渣”工程,现代化高科技的高楼大厦居然不如大清朝的百年皇城结实,倒是应了一句古话:人心不古,世风愈下。

      多年没有回北京,许多路都不会走了,北京的治安也越来越差,满地都是进京打工的外地人,到处都流传着抢劫杀人的流言。我的时差倒不过来,白天昏昏沉沉地想睡觉,晚上精神抖擞地到处乱走。母亲怕我出去被人抢,我就找了一个旧军挎背上,把我的手机和钱放在里面,然后找出一件旧T恤衫和旧裤子穿上,出门前把头发乱梳一气,直到母亲说我象个进京打工的农民,才放我出门。

      我骑了家里一辆最破的自行车满街瞎逛,夜市书摊,一个个看过来。临近半夜的时候,夜市的人散了,路上都是三三两两的骑车人。我到了我待过近三年的设计院,黑洞洞地大楼上星星点点地亮着些许灯,想必是熬夜赶工的人。

      我下了车走进旁边的一个小餐馆,叫了一杯啤酒和一个凉拌黄瓜和炒花生,吃到一半的时候,有一个人走了进来,一个清亮的声音说:“老板,还有冰镇啤酒吗?”

      我回过头去看她,快六年了,她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脸上没有脂粉,一身随随便便的长裙,拖了一双拖鞋。她留了长发,束在脑后,整个人轻松惬意,身上也没有什么名贵的服饰,却似乎多了写雍容华贵的气质,显得和这个破旧的小酒馆格格不入。

      我站起来,说:“刘嘉。”

      她停了脚步,定定地瞧我,“这位是…”。

      “It's me.”我一紧张,英语脱口而出,赶紧用中文又说一遍,“是我呀,我从美国回来了。”

      餐馆里所有的人都抬起头来看我。

      “你真的回来了。”她想笑,两行泪水顺着她的面颊滑了下来。

      她的小屋还是和以前一样凌乱不堪,到处都是CD和磁带。只是变了很多,屋子里的家具换了,多了一架钢琴,台式电脑,崭新的音响,窗户上装上了空调。只有那把旧吉他,还象从前一样扔在床上,旁边是一个笔记本电脑。

      “你还住在这里?”我问。

      “不,只是偶尔到这里来。”她顺手给我倒了一杯啤酒,清香的酒泛着雪白的泡沫。她一边说,一边把她的吉他挂起来,电脑放到床边的一个书包里,然后靠在自己的被子上,坐下。“只有写曲子的时候,我才过来,因为没有人知道我在这里还有一个小屋。这个房子建的早,隔音特别好,我到这里来图个清静。”

      “你结婚了?”

      “快了。”她微笑,不知是喜还是忧。“你呢?”

      “我回来相亲。”我笑,“我妈非要给我找个中国媳妇。”

      “你真的去了美国?”她不信,诧异眼光扫过我的衣襟。

      我低头看看自己,一身破衣烂衫的,怀里是个破军挎,实在也不象个归国华侨。“见鬼,我什么证件也没带,要不可以给你看看护照和绿卡。”

      “你不用给我看的。”她平平淡淡地说。

      “我不骗你的。”我想起书包里的手机,顺手拿了出来,“这是我的电话,你给我妈打一个就知道了。”

      她不接,轻声说:“我相信你。”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得给我妈留个言,否则她半夜里起来发现我不回来,可要急死。”我拨了电话,给母亲留言说我今天晚上住在朋友家了,有事给我打电话。

      我打完电话,笑着看她:“电话不是偷来的,是抢来的。”

      “我知道。”随即醒悟道,“你说什么?”她笑。

      我望着她,仿佛间,我又回到了那个多年前的午后。六年了,她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歌手,成了京城里小有名气的乐队主唱。生活的变迁并没有改变多少她的容貌,可是她的歌声里已经溶进了多多少少的苍老。她的歌不再年青稚气,开始流露出成熟的寂寞与忧伤。从前是不知愁的年纪,而如今,留下的只是对忧愁烦恼的冷漠。

      她变得陌生了,有点高高在上,让人敬而远之的感觉。我借着酒,慢慢伸出手去,把她的手握在自己的手里。她的左手手指尖还是和以前一样,布满了老茧。我轻轻抚摸着她的手指,低下头,把我的唇印在那些纤巧的指尖上。我抬起头,满眼都是泪水。

      “我想你。”我说。

      “我也是。”她说,大眼睛怔怔地看着我,竭力抑制着自己。

      我抱起她,屋子里小,没有几步路可以走,但是我抱着她站了好一会,才珍而重之地把她放在床上,我吻她,嘴唇轻轻地触到她的唇,她的唇清凉地象夏日里的清晨。

      ……

      “你和我结婚吧。”我对她说,“我想要你的孩子。”

      她突然停止了动作,脸上那尽情享乐的表情慢慢地退去,只留下一点凄凉。

      “怎么了?”我问她。

      她摇摇头,一颗泪珠落在她的乳房上,顺着上面的曲线向下滑落。我坐起来,搂着她:“你不喜欢我?”

      她哽咽地说:“不是。”我搂着她躺在床上,她伏在我身上,头枕在一边,轻声啜泣着。

      “我不说我想你也知道。”她说,“我是个小歌手,我想出自己的集子,我觉得我有自己的才华。可是娱乐圈子里的事你也心中有数,无非是钱和性。我会作曲,会写词,已经比别人不知道幸运少。我看见过很多女孩子,就因为喜欢唱歌,可是不会自己写,就一个一个地去和别人睡。我其实也比别人好不了多少,编曲的,搞制作的,乐队里的,经济人,搞广告设计的,人人都要打点,我又没有多少钱,还能怎么样呢?我知道我告诉你这些,你一定会嫌弃我。你是一个好男人,你的缺点是对女人太好,迟早要吃亏了。这么多年了,男人睡了一个又一个,只有你一个人对我是真心的,知道这些我也就满足了。你知道我从来不带男人到这里来,就因为这是唯一一个自由的世界,在这个破旧的小屋里,你让我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一种痴情的男人。”

      “和我走吧。我带你到美国去。在美国,你会有自己的房子,汽车,我们可以要很多孩子,我们可以有一个家。”

      “可是这里有我的歌。每当我站在台上,听到台下的掌声象潮水一样的响起来,我就会觉得这么多年来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她说。

      “我想和你结婚。”我坚持。

      许久,她又无声地叹了口气:“我得过那种病,还做过流产,医生说我已经不能再要孩子了。”她停顿了一下,““你回美国去吧,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好好结婚吧。”

      我抱着她,嗅着她身上的气息,默默地流泪。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说:“你帮我写歌吧,你以前写的歌我还没有给你稿费呢。”

     我说:“我不要钱,我只要你。”

      后来的日子里,我和她躲在她的小屋里,一起纵情做爱,然后就是冥思苦想地和她谱曲填词,她准备出一个新的集子,我叫它《永别》─这首歌的词是我写的。

      和她在一起的最后一天是一个雨过天晴的黄昏,她细细地化好妆,收拾起自己的CD,乐谱和笔记本电脑,站起来,把我搂在怀里,轻轻地给了我一个拥抱。轻声说:“再见了,你走的时候替我锁好门。”我怔怔地说不出话来,也不想哭,看着她温柔地挣开我的手,就这样走了。

      那天晚上,我跑到几个旧友那里又吃又喝又打牌,闹到半夜才回家。母亲早就睡了,我给自己倒了一杯牛奶,走进自己的房间里,就着清凉的夜色,一饮而尽。夜里,我做了个梦,梦见她在一条长长的路上往森林里走啊走……我拼命喊她,她却象听不见似的一直往前走,前面的树木黑漆漆的,象一个怪兽,她走过去,人就消失在树林里了。我忽然感到,她好像已经无数次地经历过太多的别离与悲伤,有着一种老人般的成熟与镇定。一时间,我突然发现我真的很年青,这种感觉让我感到无比的幸福。

      第二天起来,母亲说有个叫陈姗的女孩她妈已经给她打了无数的电话。母亲逼我一定要回一个,否则老朋友的面子上会不好看。我想起陈姗是我见过的人里面最漂亮的一个,也是个大学生,她说自己有男朋友了,但是她妈很讨厌那个男孩子,就把我介绍给她了。我不管不顾地就答应了,下午去找陈姗。她比我初见她的时候瘦了,但显得更加楚楚动人。我于是拉着她到处跑,买衣服,吃饭,打游戏,乱花钱,甚至到她的工作单位去胡说八道,最后把她的男朋友气跑了。我经常带着她跑发廊,专门请里面的师傅教她化妆,做头发,自己坐在一边欣赏她。陈姗的确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美丽的女孩子,浓妆淡抹总相宜。有一天她父母不在家,她打电话叫我去,我去了,进门就和她使劲接吻。吻着吻着,我忽然动了情,伸手解她的衣服。她拼命抵抗,我一气之下,乾脆把她抱到床上,用力压住她的身子,按住她的手,给她脱衣服。她挣扎了一阵,就没了力气,乾脆随我摆布。我干完了我想干的一切,松开她的手,她抬手就给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然后躺在床上,睁着一双大眼,无声地流泪。

      我伸手拿过枕巾替她擦去眼泪,轻声问她:“你看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C:

      陈姗到美国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刘嘉给我的所有磁带和CD都扔了。

      “从今以后,你心里只许有我一个人。”她说。

      两年以后,她拿到了正式绿卡,和我离了婚,和一个有妇之夫正式同居了。我听到的流言说,从前她每日在学校做实验做到半夜,而且借口有校车,不用我去接送,只是为了有机会和他在一起。有一次他们甚至被一个中国人撞见,女的头发散乱,衣衫不整,男的脸上嘴唇上都是口红印,刚刚系好裤子。

      又过了一年,她毕业了。我听到了他们结婚的消息,电话是一个学校里的朋友打来的,那个时候我找到了一个新工作,正在收拾行装准备搬家。我听了电话,就说:“对不起,你等一下。”我翻出我和她的订婚戒指,扔到马桶里冲掉。

      我重新买了两个戒指,又去了一次中国,我给她打电话,没有人接。我去了她家,敲门的时候,我听见里面有一个男人在打电话。门开了,出来的是一个只穿了个裤衩的大高个。他自称是某研究所的研究生,租个房子在这里住。我问他知不知道刘嘉的情况,他说不知道,只知道他搬进来的时候屋子赃得不像话,前一个房客一定是一个音乐迷,房间里到处都是录音带和CD,他不得不找了辆手推车把它们扔掉。我又问他有没有留下一些,他说他听了听只有一张好听,说着转身拿给我一张CD,说要是我想要就拿去好了,反正他已经听腻了。

      我接过来一看,那张CD洁白的封面上没有任何图案,只有她亲手写下的两个字:

      永别

      我回到美国的时候正是一个周末,时差的感觉还在,我就跑到一个酒吧去跳舞,见到每一个漂亮的小妞就胡说八道一番,厚着脸皮请她们和我跳舞。一个叫Tarr的小女孩自己说是这里大学里的学生。她梳着一头淡栗色的短发,看上去只有18岁,齿皓唇红,一双蓝宝石般晶莹的眼睛,长得象极了一个精致的洋娃娃。她的舞跳得既有情调,又风骚。我不喜欢喝酒,就殷勤地给她买酒,说了许多肉麻的恭维话,拉着她在舞池里转来转去,最后把她拉到床上。她不喜欢出声,总是粗重地喘气。每当高潮临近的时候,她就会全神贯注地等待着,摒着气,紧张地闭着眼睛,把粉白的小脸和胸脯憋得通红,然后就会象一条落到陆地上的小鱼那样拼命挣扎。那么多年了,我没有一次象今天这样,把我的一切都表达出来,唯一想做的就是全心全意地,毫无保留地去取悦她,让她快乐,让她疯狂,让她心满愿足。

      我想我就是喜欢她那种令人爱怜的稚气,那种青春年少,无忧无虑的感觉。

      做完爱,快到清晨了,我还是睡不着,也许是没有喝酒的缘故。我趴起来,Tarr在我身边露着半个身子睡得象个淘气的婴儿,我看着她如玉雕冰刻一样的面庞,久久不敢稍动。

      我伸手给她盖好被子,清晨的凉意让我更加清醒了。我走到我的书房,关上门,打开电脑,把那张CD放到我的CD─ROM里。

      静静的房间里,一时间,乐声潮涌。

      于是,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在电脑上写下如上这些文字。

    D:后记

      很多年以后,我极为意外地在一个华人录像店里租到了一盘很旧的录像带。那是一个盛大的演唱会,刘嘉一身胜装站在台上,五颜六色的灯光众星捧月般地烘托着她。如银般的乐声悠悠地响起来,满场的混乱与掌声渐渐地退去,她站在那里,微微垂着头,神情漠然的脸上,没有一丝悲哀,没有一点欢喜。她轻轻地吸了一口气,那首《永别》又一次在我耳边响起。

    I will remember youWill you remember me?All the happiness you gave meIs more than happiness to me.

    I will remember youI don't care if you forget me The time we spent togetherIs more than precious for me And no more I will ask from you And no more I want you to give me

    I will remember youPlease just forget about meThe 
    place at which I will beIs the place that you can't find me

    Please just forget me,forget me,forget m…。

      歌声中,我看着她轻轻抬起头,满场海潮般的掌声中,那张熟悉的脸庞上早已满是泪水。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看看文章的开头,不禁想起当年北京的8大艺术院校.可惜,今非昔比.
    • 颓废, 滥情, 却自以为潇洒. 我不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