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哈这么多人理解不一致,是亲身经历吗,也请坛里专业会计现身说法,解答疑问,相信两边报税的例子不少吧。
至于TFSA, 我认为如果还是加拿大税务居民, 就没有必要关掉。要知道美国的Roth IRAs(美版TFSA)是有收入限制的,相信去美国工作的很多人, 都超过了那条线,不能contribute。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巨大的disadvantage。一直有投TFSA的, 这些年按市场平均收益也可观。TFSA每年免税的增幅,甚至可以抵消或者超过因为高税率而多交的收入税。因为害怕报税麻烦而选择完全关掉, 是不是有点本末倒置了。如果真那么麻烦,去后一两年再决定也不迟。
个人收入税的区别,以40万加元收入来算, 也就三几万的差别吧. 但作为税务居民你的独立屋, RRSP/TFSA每年增长是免税的,这个增长幅度远远超过了几万的收入税差别。
如果你的目的是全家移民美国, 以后长期定居美国,当然尽快把一切都搬到美国为好。
王珂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将业务范围拓展至美国 (纽约、佛罗里达和加州)。我们将以最专业的知识和最诚恳的态度继续服务每一位客户。
Form 3520 for U.S. recipients of foreign gifts
You're only required to file this form if you received: A gift of more than $100,000 from a foreign person or estate. A gift of more than $15,601 from a foreign partnership or corporation.